缔约过失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蓬莱裕源置业有限公司 龙口市旺达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缔约过失责任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东光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申请人尹含月用于担保的银行存款17万元; 二、冻结被申请人蓬莱裕源置业有限公司、***、龙口市旺达置业有限公司、陈香兰的银行存款170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款的财产;(查封期限:银行存款期限一年、动产两年、不动产三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尹含月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0-16 |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