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过失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蓬莱裕源置业有限公司
龙口市旺达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缔约过失责任纠纷
法院 河北省东光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申请人尹含月用于担保的银行存款17万元;

二、冻结被申请人蓬莱裕源置业有限公司、***、龙口市旺达置业有限公司、陈香兰的银行存款170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款的财产;(查封期限:银行存款期限一年、动产两年、不动产三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尹含月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0-16
发布日期 201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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