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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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辽宁北药百草医药有限公司 沈阳东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沈阳东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50元减半收取人民币275元,由原告沈阳东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代理审判员班蕊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一日 书记员王雪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