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罪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4-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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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行贿罪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单位广州国际置业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罚金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向本院缴纳,上缴国库。)

二、被告人李烽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向本院缴纳,上缴国库。)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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