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4-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州市诺盟酒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19)粤0104民初7123号民事判决第一、二项;

二、撤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19)粤0104民初7123号民事判决第三项;

三、广州市诺盟酒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2000元;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该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800元,由***负担650元,广州市诺盟酒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15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700元,由***负担665元,广州市诺盟酒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3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3-31
发布日期 202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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