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管理:质量监督行政管理(质量监督)二审行政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齐齐哈尔海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大庆恒天通信网络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管理
法院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2019)黑0202行初17号行政判决;

二、发回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重审。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应急管理局、大庆恒天通信网络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分别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各50元,予以退还。

裁判日期 2019-10-28
发布日期 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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