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4-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武汉盛华微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市思戴文清算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法院 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武汉光谷光电中小企业产业协会与武汉盛华微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30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无效;

二、武汉光谷光电中小企业产业协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腾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1号光谷软件园A3栋5层(现为C3栋)房屋,并交付给武汉盛华微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三、驳回武汉盛华微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收取),由武汉光谷光电中小企业产业协会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应在提交上诉状时,根据不服本判决的上诉请求数额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款汇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收款单位全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17×××67967;开户行:农行武汉民航东路支行。上诉人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预交上诉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03-01
发布日期 202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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