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六安市腾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霍山县华宸旅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霍山县华宸旅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0230元,减半收取5115元,由霍山县华宸旅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2-10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