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张家港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江店支行 无锡盛世大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金寨协鑫集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金寨协鑫集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账户金额30万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江店支行,账号:34×××16,期限1年); 二、如果以上账户不足30万元,冻结张家港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金额补足30万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账号:52×××71,期限一年); 三、如果两公司账户余额不足30万元,依次查封金寨协鑫集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张家港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其他等值财产补足30万元。 案件申请费2520元,由申请人无锡盛世大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1-03 |
发布日期 | 2020-0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