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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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宁波市顺和置业有限公司 宁波市华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市海曙骏捷气动工具厂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执行人宁波市海曙骏捷气动工具厂、宁波市华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顺和置业有限公司在(2019)浙0212执2971号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履行指定的义务。 二、拒不履行的,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宁波市海曙骏捷气动工具厂、宁波市华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顺和置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7852743.98元及利息,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人民币7852743.98元及利息,或扣留、提取其同等数额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19-04-11 |
发布日期 | 2020-0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