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双王橡胶有限公司
迪耐特(山东)制动材料有限公司
山东泰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饶支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山东双王橡胶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营业部5901014170003639账户存款********.22元(实际控制金额1457.67元)、山东广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晨光分理处9050105303642050000011,0账户存款********.22元(账户余额7575.34元,实际控制金额0)、山东广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28110033,1账户存款********.22元(实际控制金额47.75元)、山东广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集分理处***009010,0账户存款********.22元(实际控制金额26.44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国际业务部15321014040002027账户存款********.22元(实际控制金额5.34元)、工行山东省东营大王支行16×××30账户存款********.22元(账户余额2153元,实际控制金额0)、工行山东省东营广饶支行16×××08账户存款********.22元(账户余额209538.18元,实际控制金额0);冻结被执行人田秋云在山东广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田门分理处***50,0101,0账户存款********.22元(实际控制金额100.33元)、中国银行广饶大王镇支行228612612302CNY0账户存款********.22元(实际控制金额23.58元);冻结被执行人李建华在山东广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集分理处90***45671,0账户存款********.22元(实际控制金额156.10元)、山东广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王支行905030800016202739887,0账户存款********.22元(实际控制金额152.21元)、山东广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集分理处90×××97,0101账户存款********.22元(实际控制金额135元)、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三路支行62×××15账户存款********.22元(实际控制金额128.99元)、山东周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6***4,0101,0账户存款********.22元(实际控制金额113.01元)、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营业部6225684341000002160账户存款********.22元(实际控制金额90.94元)、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62×××44账户存款********.22元(实际控制金额76.17元)、山东广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稻庄支行905030900010500016909,0账户存款********.22元(实际控制金额9.98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饶县支行62×××43账户存款********.22元(账户余额5369.08元,实际控制金额0)、光大银行东营分行51×××93账户存款********.22元(账户余额897.91元,实际控制金额0)、光大银行济南北园支行37×××39账户存款********.22元(账户余额5457.66元,实际控制金额0);冻结被执行人山东泰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饶大王分理处15×××61账户存款********.22元(账户余额3712.31元,实际控制金额0)、光大银行东营广饶支行53×××47账户存款********.22元(账户余额10071.59元,实际控制金额0)。冻结期限一年。

申请延长冻结期限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15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若逾期未提出申请,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冻结被执行人山东双王橡胶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营业部5901014170003639账户存款********.22元(实际控制金额1457.67元)、山东广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晨光分理处9050105303642050000011,0账户存款********.22元(账户余额7575.34元,实际控制金额0)、山东广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28110033,1账户存款********.22元(实际控制金额47.75元)、山东广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集分理处***009010,0账户存款********.22元(实际控制金额26.44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国际业务部15321014040002027账户存款********.22元(实际控制金额5.34元)、工行山东省东营大王支行16×××30账户存款********.22元(账户余额2153元,实际控制金额0)、工行山东省东营广饶支行16×××08账户存款********.22元(账户余额209538.18元,实际控制金额0);冻结被执行人田秋云在山东广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田门分理处***50,0101,0账户存款********.22元(实际控制金额100.33元)、中国银行广饶大王镇支行228612612302CNY0账户存款********.22元(实际控制金额23.58元);冻结被执行人李建华在山东广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集分理处90***45671,0账户存款********.22元(实际控制金额156.10元)、山东广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王支行905030800016202739887,0账户存款********.22元(实际控制金额152.21元)、山东广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集分理处90×××97,0101账户存款********.22元(实际控制金额135元)、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三路支行62×××15账户存款********.22元(实际控制金额128.99元)、山东周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6***4,0101,0账户存款********.22元(实际控制金额113.01元)、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营业部6225684341000002160账户存款********.22元(实际控制金额90.94元)、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62×××44账户存款********.22元(实际控制金额76.17元)、山东广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稻庄支行905030900010500016909,0账户存款********.22元(实际控制金额9.98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饶县支行62×××43账户存款********.22元(账户余额5369.08元,实际控制金额0)、光大银行东营分行51×××93账户存款********.22元(账户余额897.91元,实际控制金额0)、光大银行济南北园支行37×××39账户存款********.22元(账户余额5457.66元,实际控制金额0);冻结被执行人山东泰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饶大王分理处15×××61账户存款********.22元(账户余额3712.31元,实际控制金额0)、光大银行东营广饶支行53×××47账户存款********.22元(账户余额10071.59元,实际控制金额0)。冻结期限一年。

申请延长冻结期限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15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若逾期未提出申请,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9-11-01
发布日期 201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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