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青岛五顺汽车模具部件有限公司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第二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青岛五顺汽车模具部件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518元(原告已预交),不予收取。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8-15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