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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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广饶县源丰工贸有限公司 山东瑞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广饶县丰源纺织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鲁05民初28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对申请人尚未实现的债权,应由被执行人继续清偿,并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权利息。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或其他条件履行时,申请人执行人可持原生效裁判文书及本裁定,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重新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11-13 |
| 发布日期 | 2019-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