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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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名下位于龙湖镇经四路东侧、纬三街南侧国瑞富贵园18号楼1-4层102的房产(合同号15001202810)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10-25 |
发布日期 | 2020-0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