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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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法院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9786元(原告已预交案件受理费61674元,因减少诉讼请求,应退还原告案件受理费1888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11
发布日期 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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