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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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9786元(原告已预交案件受理费61674元,因减少诉讼请求,应退还原告案件受理费1888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11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