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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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山东金洲置业有限公司 泰州市路路通置业有限公司 姜堰区华宇家具城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苏1291民初173号 原告(案外人):***,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申请执行人):姜堰区华宇家具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21204MA1NH93N48,住***。 经营者:殷罗根。 被告(被执行人):***,女,****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被执行人):***,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被执行人):***,男,1968年12月24生,汉族,住***。 被告(被执行人):***,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被执行人):***,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被执行人):泰州市路路通置业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59860326X,住***。 法定代表人:***。 第三人(不反对案外人异议的被执行人):山东金洲置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00576610231E,住***。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原告***与被告姜堰区华宇家具城、***、***、***、***、***、泰州市路路通置业有限公司、第三人山东金洲置业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3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长陈俊涛 人民陪审员介蒙蒙 人民陪审员李灯兰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五日 书记员张洁 |
| 裁判日期 | 2020-04-15 |
| 发布日期 | 2020-0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