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 法院 | 常山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支付原告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代垫付保险理赔款120000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100日内履行完毕; 二、被告***对上述第一项给付事项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2700元,减半收取135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1-11 |
| 发布日期 | 2020-0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