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强力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德州天衢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德州大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庆云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确认被告***与原告德州大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间的借款本金为3435711.19元,利息为(以1842600元为基数,自2014年7月27日起至2014年9月27日按年利率6%计算;以3435711.19元为基数,自2014年9月27日起至2017年12月22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德州大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或者代表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8-02 |
| 发布日期 | 2020-0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