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4-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台州市建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张家口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仙居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工程款1602389.83元及利息(利息以1602389.83元为基数,自2017年9月20日起按年利率4.75%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二、被告张家口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上述应付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3264元,由原告***负担4134元、被告***、张家口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1913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4-22
发布日期 2020-04-2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