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关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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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金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漯河郁金香实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相邻关系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河南省金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损失142667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600元,减半收取1800元,由被告河南省金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577元,原告***负担22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4-13 |
发布日期 | 2020-0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