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4-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苏州麦佳宜商业设备有限公司
平凉市陇东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平凉市崆峒区(2018)甘0802民初2906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变更平凉市崆峒区(2018)甘0802民初2906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赵某、陈伟华、高某、王某对平某的上述债务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平凉市陇东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在田某提供抵押反担保的位于平凉市××区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范围内受偿。

一审案件受理费27877元,由平凉市陇东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承担4846元,平某、赵某、田某、陈某、高某、王某承担23031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3031元,由陈某、高某、王某、田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2-20
发布日期 20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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