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 吉林省希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吉林省创新企业投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对被申请人吉林省希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坐落于: 1、辽源市西安区灯塔乡西孟村一组,不动产单元号:2204031*****B00016W00000000,不动产产权证号:(2010)04030****,建筑面积24996平方米; 2、辽源市西安区灯塔乡西孟村一组,不动产单元号:2204031*****B00011W00000000,不动产产权证号:(2010)04030****,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 以上两宗土地进行查封,查封期限为三年; 二、对被申请人吉林省希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试化验、空压机、锅炉、高压输电设备及企业附属设施工程设备36台(套),发酵罐等(详见抵押物清单,共十张)进行查封,查封期限为二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3-20 |
| 发布日期 | 2020-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