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吉林省第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屿联建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吉0192执保11号 申请执行人:吉林省屿联建材有限公司,住***。 被执行人:吉林省第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住***。 申请执行人吉林省屿联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吉林省第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吉0192民初268号民事裁定书,本院于2020年4月1日立案保全,在保全过程中,冻结了被执行人吉林省第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开户行账户,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本院(2020)吉0192民初268号民事裁定书中的保全事项现已全部保全完毕。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