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大同市宏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大同市宏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北京市丰台区丰桥路七号院的产权证号分别为X京房权证丰字第XXXX号、X京房权证丰字第XXXX号房产的查封;

二、解除对被执行人大同市宏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中国农业银行账户×××、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账户×××的冻结;

三、解除对被执行人***名下中国农业银行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账户×××、×××、中国银行账户×××、大同银行账户×××的冻结;

四、解除对被执行人***名下中国工商银行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账户×××、中国民生银行账户×××、中国银行账户×××、大同银行账户×××的冻结。

裁判日期 2020-01-20
发布日期 2020-04-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