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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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耀州区诚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铜川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法院 | 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铜川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内存款共计1000万元和铜川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的冻结或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4-03 |
发布日期 | 2020-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