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4-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常州博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白象新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居间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变更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2019)京0117民初12401号民事判决为:北京白象新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支付***居间报酬101238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227元,由北京白象新技术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

二审案件受理费2454元,由北京白象新技术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3-20
发布日期 20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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