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天津市荣万建材有限公司 北京华国汇混凝土有限公司 北京中煤正辰建设有限公司 北京鑫华荣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北京华国汇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天津市荣万建材有限公司355340元及利息(以355340元为本金,自2015年4月28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该款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驳回天津市荣万建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六千八百五十五元,由北京华国汇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六千五百七十七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由天津市荣万建材有限公司负担二百七十八元,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01-20 |
| 发布日期 | 2020-0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