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纠纷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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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款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北京中健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华科光辉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新能业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弘圣鼎阳商贸有限公司、***、***、***、***在其开户银行内的存款二百七十六万元,如存款不足,查封、扣押其相应财产。 案件申请费五千元,由申请人***负担(已交纳)。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3-27 |
| 发布日期 | 2020-0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