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太仓市汇湖电镀有限公司 三明电音企业(昆山)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加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三明电音企业(昆山)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806元,保全费1396元,合计5202元,由原告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 裁判日期 | 2020-04-24 |
| 发布日期 | 2020-0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