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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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苏0213民初7575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程序。 当事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完毕义务的,可以向本院再次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期间因达成执行中的和解协议而中断,其期间自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重新计算。和解协议全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及时向本院告知履行结果。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封、冻结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如查封、冻结期限届满,需继续查封、冻结的,申请执行人应在查封期限届满之日前十日内向本院书面申请继续查封、冻结,逾期视为放弃查封、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12-11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