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仪征市祥建铸造有限公司
仪征市明翔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按申请人仪征市明翔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的线索,对被申请人仪征市祥建铸造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在65万元范围内予以查封、冻结。

二、对申请人提供的担保财产即陈晓明名下的位于仪征市××房屋所有权予以查封。

案件申请费3770元,由申请人仪征市明翔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19-07-09
发布日期 20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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