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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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市金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仪征味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与被告仪征味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味她缤格汇旗舰店联营商户合作合同》予以解除; 二、被告仪征味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保证金100000元。 案件受理费230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2900元,由被告仪征味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此款由被告仪征味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1750元,同时向本院缴纳11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3-16 |
发布日期 | 2020-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