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宁波力鑫日用品有限公司
无锡百和织造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2018)苏0205民初6387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如需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否则查封效力消灭。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如发现被执行人力鑫公司确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百和公司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或其他人妨害执行的,本院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异议。

裁判日期 2019-11-21
发布日期 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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