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米易县安宁驾驶员培训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款纠纷 |
| 法院 | 米易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米易县安宁驾驶员培训服务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米易县三宗工业用地【不动产权证号为:1、川(2016)米易县不动产权第××号,宗地面积86.4平方米;2、川(2016)米易县不动产权第××号,宗地面积23928.59平方米;3、川(2016)米易县不动产权第××号,宗地面积4344.77平方米】; 二、查封米易县安宁驾驶员培训服务有限公司所有的汽车57辆【川D×××××、川D×××××、川D×××××、川D×××××、川D×××××、川D×××××、川D×××××、川D×××××、川D×××××、川D×××××、川D×××××、川D×××××、川D×××××、川D×××××、川D×××××、川D×××××、川D×××××、川D×××××、川D×××××、川D×××××、川D×××××、川D×××××、川D×××××、川D×××××、川D×××××、川D×××××、川D×××××、川D×××××、川D×××××、川D×××××、川D×××××、川D×××××、川D×××××、川D×××××、川D×××××、川D×××××、川D×××××、川D×××××、川D×××××、川D×××××、川D×××××、川D×××××、川D×××××、川D×××××、川D×××××、川D×××××、川D×××××、川D×××××、川D×××××、川D×××××、川D×××××、川D×××××、川D×××××、川D×××××、川D×××××、川D×××××、川D×××××】。 上述财产保全总价值为人民币5589100.00元。 三、查封申请人***及担保人高军共有的位于米易县的房产(米房权证攀莲镇字第××号)。 四、查封担保人田蓉位于米易县的房产。 五、查封申请人***及担保人莫俊清共有的位于米易县的房产【不动产权第××号】。 六、查封申请人***位于米易县的房产【米房权证攀莲镇字第××号】。 七、查封申请人***与担保人黄显会共有的位于米易县的房产【米房权证攀莲镇字第××号】。 八、查封申请人***及担保人李娅雯、杨世鹏共有的位于四川省米易县的房产【不动产权第××号】。 九、查封担保人***位于四川省米易县的房产【米房权证攀莲镇字第××号】。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4-13 |
| 发布日期 | 2020-0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