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萍乡市金航物流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扣划或提取、扣留被执行人胡洪林、萍乡市金航物流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或应收款2565.8元(含赔偿款2345.8元、受理费170元、执行费50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代理审判员廖水波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代理书记员王慧靓

裁判日期 2019-10-21
发布日期 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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