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破产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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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四川岷江雪盐化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县支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法院 | 茂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四川岷江雪盐化有限公司的以下账户: 1.民生银行成都分行,账号20×××77,一般户; 2.中国农业银行茂县支行,账号60×××52,一般户; 3.成都农商行郫都支行,账号022300000120010012726,一般户; 4.成都农商银行郫都友爱支行,账号022314000120010003197,一般户; 5.中国光大银行小天竺支行,账号78×××42,基本户; 6.平安银行成都分行,账号15×××15,一般户。 以上账号的冻结期限为2020年7月6日。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1-06 |
发布日期 | 2020-0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