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南鼎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湖南鼎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于2016年9月17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为XX140214104)无效;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40元,由被告湖南鼎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被告***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2-25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