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海南陵水银牛岭滨海旅业有限公司
山东金鲁班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金通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企业借贷纠纷
法院 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申请人山东金鲁班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鲁德字第112052号、112053号房产以及德国用(2013)第02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查封担保人北京金通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名下京(2019)通不动产权第0022513号不动产;

三、查封被申请人海南陵水银牛岭滨海旅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30000000元或其他等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3-18
发布日期 2020-04-2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