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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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达安富业消防工程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公司 宁夏唯安消防技术有限公司 宁夏业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北京利达安富业消防工程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606元,减半收取2803元(实收2803元),由北京利达安富业消防工程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分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3-04 |
| 发布日期 | 2020-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