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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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研凯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
法院 | 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建研凯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交付“西山彩虹心筑项目工程”的监理规划、监理工作总结、监理评估报告、监理通知单及回复单。 案件受理费50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建研凯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负担,连同涉案资料一并给付原告乌鲁木齐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02 |
发布日期 | 2020-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