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沁水县顺世达铸业有限公司
山西海特尔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市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沁水县顺世达铸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45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或其他财产权。

冻结存款的,首次冻结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的,首次查封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的,首次查封期限为三年。

申请人需要继续保全的,应在保全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向本院提出继续保全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3-25
发布日期 20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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