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山西兴电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人民法院处理。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481元,全部退还原告山西兴电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4-01 |
| 发布日期 | 2020-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