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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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罗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申请人云南省罗平县供销社农资公司名下位于罗平县的土地使用权证号为罗国用(2011)第071号的土地及附着房产; 二、查封被申请人云南省罗平县供销社农资公司名下位于罗平县双山)的土地使用权证号为罗国用(2011)第075号的土地及附着房产; 三、查封被申请人云南省罗平县供销社农资公司名下位于罗平县云贵路507号(加油站)不动产权证号为云(2016)罗平县不动产权第××号的房屋及土地; 四、冻结云南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在被申请人云南省罗平县供销社农资公司名下的股金证号为0200001191674779号的468206股股权; 五、查封被申请人罗平县供销社富民农资配送中心名下位于罗平县氮肥厂路口)的房屋产权证号为罗房权证罗雄字第××号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证号为罗国用(2011)第073号的土地; 六、查封被申请人云南省罗平县供销社农资公司加油站名下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本案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云南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4-21 |
发布日期 | 2020-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