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矿罪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4-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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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中遂矿业有限公司
类型 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非法采矿罪
法院 云南省盈江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单位云南中遂矿业有限公司犯非法采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本院缴纳。)

二、被告人***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三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9月15日起至2019年9月14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本院缴纳。)

三、被告人***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裁判日期 2019-08-14
发布日期 202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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