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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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新津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解除对第三人胡春兰的【川(20l8)新津县不动产权第000l046号、0000893号、0000874号、000088l号、0000877号、0000879号、0000880号】不动产的查封、扣押或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4-01
发布日期 20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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