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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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临沂骏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给付原告临沂骏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维修费、配置车钥匙费合计84000元及利息损失(利息损失以84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13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原告临沂骏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对涉案维修车辆(即车牌号为鲁Q×××××号马自达牌轿车)享有优先受偿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00元,减半收取950元,保全费920元,合计187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3-20 |
发布日期 | 2020-0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