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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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中心支公司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 宝鸡电牛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中心支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602元,减半收取301元,由上诉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中心支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0-04-02 |
| 发布日期 | 2020-0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