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4-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南省绿洲惠康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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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法院(2018)湘0527民初575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湖南省绿洲惠康发展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40089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鉴定费用200000元,鉴定人员出庭费用9273.87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0089元。以上合计294451.87元,均由湖南省绿洲惠康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4-14
发布日期 20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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