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无锡德星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神州畅行(福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无锡市阳山运输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支付赔偿款16170.2元; 二、驳回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4元,减半收取102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1-21 |
发布日期 | 2020-0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