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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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无效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被告***与被告***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 二、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撤销被告***在天津市南开区房屋上所设定的抵押; 三、驳回原告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0元,由被告***、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04 |
| 发布日期 | 2020-0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