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4-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信用卡纠纷
法院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信用卡透支本金12834.15元并在年利率24%范围内按合同约定计付透支利息和违约金至款项还清之日。

案件受理费194元,减半收取97元,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逾期强制执行。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4-20
发布日期 202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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